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,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,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: 第一种情形: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(不含补缴); 第二种情形: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